猪尸体剖检的目的,畜禽尸体剖检需要做哪些准备?
猪的尸体剖检是运用病理学的理论与知识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技术、知识,用解剖学的方法检查死亡猪尸体的病理形态学变化,来诊断疾病的一种技术方法。
在临床实践中,通过尸体剖检可以提高临床诊疗工作的质量,并能及时验证生前诊断的正确与否,从而避免医疗工作的失误。通过对病猪或因病死亡猪的尸体剖检,观察体内各组织脏器的病理变化,根据其病理变化,为确诊提供依据。有许多疾病在临床上往往不显示任何典型症状,而剖检时却有一定的特征性病变,尤其是对猪传染病的诊断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诊断方法。通过尸体剖检资料的积累,可为各种疾病的研究提供重要的依据。
尸体剖检前的准备
一、剖检场地
为方便消毒和防止病原扩散,剖检最好在室内进行。若因条件所限需在室外剖检时,应选择距猪舍、道路和水源较远,地势高的地方剖检。在剖检前先挖2米左右的深坑(或利用废土坑),坑内撒一些石灰。坑旁铺上垫草或塑料布,将尸体放在上面剖检。剖检结束后,把尸体及其污染物掩埋在坑内,并做好消毒工作,防止病原扩散。
二、剖检的器械和药品
剖检常用的器械有剥皮刀、解剖刀、大小手术剪、镊子、骨锯、凿子、斧子、量尺、量杯、天平、搪瓷盘、桶、酒精灯、量筒、广口瓶、工作服、胶手套、口罩、防护眼镜、胶靴等。常用的消毒药有3%来苏儿、0.1%新洁尔灭、2%碘酒、70%乙醇、百毒杀、易克林及含氯消毒剂等。固定液有10%福尔马林溶液、95%乙醇。
三、剖检注意事项
(一)剖检对象的选择
剖检猪最好是选择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的病猪或病死猪。有的病猪,特别是最急性死亡的病例,特征性病变尚未出现。因此,为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病理变化,可多选择几头疫病流行期间不同时期出现的病、死猪进行解剖检查。
(二)剖检时间
剖检应在病猪死后尽早进行,死后时间过长(夏天超过12个小时)的尸体,因发生自溶和腐败而难判断原有病变,失去剖检意义。剖检最好在白天进行,因为灯光下很难把握病变组织的颜色(如黄疸、变性等)。
(三)正确认识尸体变化
猪死亡后,血液循环停止,机体组织器官的功能与代谢过程先后停止,受体内细胞酶和肠道内细菌的作用,以及外界环境的影响,逐渐发生一系列的死后变化。其中包括尸冷、尸僵、尸斑、血液凝固、尸体自溶与腐败等。正确地辨认尸体的变化,可以避免把某些死后变化误认为生前的病理变化。
(四)剖检人员的防护
剖检人员在剖检过程中要时刻警惕感染人畜共患病以及尚未被证实,而可能对人类健康有害的微生物,所以剖检人员应尽可能采取各种防护手段,穿工作服、胶靴,戴胶手套及工作帽、口罩、防护眼镜。剖检过程中要经常用低浓度的消毒液冲洗器械上及手套上的血液和其他分泌物、渗出物等。剖检中若不慎皮肤被损伤,应立即停止剖检,妥善消毒包扎;若液体溅入眼中,要迅速用2%硼酸水冲洗,并滴入消炎杀菌的眼药水。剖检后,双手用肥皂洗数次后,再用0.1%新洁尔灭洗3分钟以上;为除去腐败臭味,可先用5%高锰酸钾溶液浸洗,再用3%草酸溶液洗涤脱色,然后用清水清洗;口腔可用2%硼酸水漱口;面部可用香皂清洗,然后用70%乙醇檫洗口腔附近面部。
(五)尸体消毒和处理
剖检前应在尸体体表喷洒消毒液,如怀疑患炭疽时,取颌下淋巴结涂片染色检查,确诊患炭疽的尸体禁止剖检。死于传染病的尸体,可采用深埋或焚烧法处理。搬运尸体的工具及尸体污染场地也应认真清理消毒。
(六)注意综合分析诊断
有些疾病特征性病变明显,通过剖检可以确诊,但大多数疾病缺乏特征病变。另外,原发病的病变常受混合感染、继发感染、药物治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尸体剖检时应正确认识剖检诊断的局限性,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组织学变化、血清学检验及病原分离鉴定,综合分析诊断。
(七)做好剖检记录,写出剖检报告
尸体剖检记录是尸体剖检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综合分析诊断的原始资料。记录的内容要力求完整、详细,能如实地反映尸体的各种病理变化。记录应在剖检当时进行,按剖检顺序记录。记录病变时要客观地描述病变,对于无肉眼可见变化的器官,不能记录为“正常”或“无变化”,因为无肉眼变化,不一定就说明该器官无病变,可用“无肉眼可见变化”或“未发现异常”来描述。
(八)产体剖检报告内容
其中病理解剖学诊断是根据剖检发现的病理变化和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其他诊断检查所提供的材料,经过详细的分析而得出的结论。结论是对疾病的诊断或疑似诊断。